1956 年的猫王,是摇滚乐第一次拥有"长相"的那一刻。RCA 首张专辑封套上,一个少年张嘴嘶吼 的黑白粗颗粒照片,左侧竖排的 "ELVIS" 用泡泡糖粉大写砸下来,底部的 "PRESLEY" 又用刺眼的 酸性绿横甩过去——全是监狱风的肥厚窄体大写字母,喊着口号。
再加上粉色镀铬的凯迪拉克、把舞台灯反射成镜面的金色亮片西装、拉斯维加斯招牌上暖黄的白炽 灯泡。它同时是喧闹的、工人阶级的、危险的又是欢快的。这套语言的一切都放大、倾斜、高反差 又油光锃亮:斜歪的快照、坚硬的黑色偏移阴影、半调网点、以及围着标题闪烁的一圈灯泡。